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汕头市潮阳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,濒临南海,因地处海北而称潮阳。潮阳东晋隆安元年(公元397年)置县,1993年4月撤县设市(县级),200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区划变更分设潮阳区和潮南区,划归汕头市管辖。区划调整后,潮阳区辖文光、棉北、城南、金浦4个街道和海门、和平、谷饶、贵屿、铜盂、河溪、西胪、关埠、金灶等9个镇,有727个农村基层组织,其中村委会202个,居委会93个,区划面积674.67平方公里,其中城区面积21平方公里,总人口141.34万人。潮阳地处广东省东南沿海,紧靠北回归线,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。区内年平均温度21.5℃,年平均日照时间1000—3000小时,日照率为48%,年平均降雨量为1721mm,年平均相对湿度80%。潮阳区夏无酷暑,冬无严寒,日照充分,雨量充沛,气候温和。潮阳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资源。境内丘陵、平原相间,河渠纵横交错。全区有耕地20多万亩,山地30多万亩;有矿泉水、花岗岩、石矿场等资源矿种;海岸线长,滩涂池塘多,海淡水养殖面积218公顷,年产量达2.2万吨,近期可开发利用的浅海面积3.6万亩;农产品主要有香蕉、三棱橄榄、乌酥杨梅、玻璃油甘、珍珠鲍鱼、膏蟹等;劳力资源充裕,全区拥有劳动力69万人,其中产业工人20万人;旅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100多万人;民资民力、侨资侨力丰富。